1.代销。代销是指发行人委托承销商向社会销售债券,承销商按照规定的发行条件在约定的期限内尽力推销,到了销售截止日期,债券如果没有按照原定发行数额全部销售出去,则其未销售部分退还给发行人,承销商从发行人那里收取委托手续费,但不承担任何发行风险。采用代销方式,发行者仍有发行失败的风险;而中介机构虽然承担的风险小,但其收人也相对较小。因此,这种方式在各国都较少采用。
2.余额包销。余额包销也称为助销,是指由发行人委托承销商按照已定的发行额和发行条件,在约定期限内向社会推销债券,到了销售截止日期,未售出的余额由承销商认购。其特点是既保证债券发行总额的完成,又能减轻发行者的费用和中介机构的风险压力,因此十分流行。
3.全额包销。全额包销也叫承购包销。它是指承销商先将债券全部或部分认购下来,并立即向债券发行人支付全部债券价款,然后再按照市场条件转售给投资者,转售剩余部分由中介机构拥有。中介机构赚取的不是发行者支付的手续费,而是转卖债券的价差。采取全额包销方式,承销商要承担全部的发行风险,同时又要保证发行人及时得到所需的全部资金,因此发行者必须付出较高的发行费用。
全额包销的方式按照承销商的不同又可分为协议包销、俱乐部包销和银团包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