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易费用:A 股印花税 0.3%, 佣金 0.3%(不足5元,按5元收取)。另外上海每1000股收取1元的过户费,不足1元时收1元;深圳不收过户费。
1.交易时间:每天9:30至15:00系统都会接受买卖委托。当日15:00-16:00为计算排名时间,同时本系统将自动清空委托库,在这段时间内的提交的委托为无效委托,此前未能成交的委托也一并被清空。系统在交易日的15:00-16:00,为盘后处理时间,不接受委托,盘后(17:00至次日9:25)接受下一个交易日的委托,在交易日的15:00之前没有成交的委托将被系统作撤单处理并将资产返还到相应的账户中。
2.交易品种:交易品种属于在深圳、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A股、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其他品种及新股申购无效。
3.交易制度:
实行 T+1 操作,当天买入的股票第二天才能卖出。不能透支及买空卖空。
4.交易单位:买入股票或基金,申报数量应当为100股(份)或其整数倍,A股、基金的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人民币。股票(基金)单笔申报最大数量应当低于100万股(份)。
1.委托时间:系统撮合成交的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
每天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13:00至15:00 。
2.委托价格:用户进入股票交易系统后,在交易时间内(9:30-11:30和13:00-15:00)的买入委托, 系统检测当前行情,如果没有涨停,并且用户委托价格大于或等于当时卖一价,按卖一价和成交量立即成交,成交量不足时部分成交.否则进入撮合成交阶段,等待撮合成交的委托单在委托以后如果有低于委托价的成交价出现,在出现该成交价时按委托价成交实盘成交量。
3.用户进入股票交易系统后,在交易时间内(9:30-11:30和13:00-15:00)的卖出委托,系统检测当前行情,如果没有跌停,并且当前用户委托价格小于或等于当时买一价,按买一价和成交量立即成交.成交量不足时部分成交.否则进入撮合成交阶段,等待撮合成交的委托单在委托以后如果有高于委托价的成交价出现,在出现该成交价时按委托价成交实盘成交量。
4.用户下单后,撮合成交系统以真实行情的成交价和成交量为依据,满足委托条件时成交,成交量不足时部分成交.。挂在涨跌停板的委托,只有打开停板时才能成交.与最新成交价比较,达到即可成交,其它情况参考10、11。
(2).涨停板的股票,以涨停价委托的单子,记录当时买一量,若其后时间的当前价低于涨停价或者阶段成交量差大于买一量,成交,成交价为委托价。
(3).跌停板的股票,以跌停价委托的单子,记录当时卖一量,若其后时间的当前价高于跌停价或者阶段成交量差大于卖一量,成交,成交价为委托价。
6.交易所对股票、基金交易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比例为10%,其中ST股票价格涨跌幅比例为5%。
涨跌幅价格的计算公式为:涨跌幅价格=前收盘价×(1± 涨跌幅比例)。
8.对送配股、除权、分红派息将按真实交易进行。股改复牌第一天的个股许卖不许买。
A、配股需求:
(1)配股选择权:配股非系统自动生成,人工操作,投资者有权选择或者放弃配股;配股不可以补缴款。根据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配股认购于R+1日开始(R:股权登记日),认购期一般为 10个工作日(可调整),如逾期未缴款作自动放弃配股权利处理,不可以再补缴款。因此,有意配股的投资者应注意报纸上信息公告,包括配股的缴款时间,及时缴款。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或损失。根据深交所的规定,报盘认购当天允许撤单。
(2)投资者在认缴配股款时,如发现已委托入交易所电脑主机的单子是错误的,如委托股数超出认购限额,这时可以撤单再重新委托。
(3)由于认购配股时间是有限制的,超过缴款时间没有补缴款的机会,给投资者带来损失,因此,在配股后对认购是否得到确认十分重要。
(4)另外,须提醒大家注意的是:深市的配股认购,在交易所电脑系统程序设置中,其买卖方向为“买入”委托;沪市的配股权证认购在交易所竞价申报买卖方向限制以“卖出”指令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