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执行《招标投标法》、《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等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对土地、矿产等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管,有效预防和惩治串通投标违法行为,根据2008年3月14日省工程建设领域串通投标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联席会议及《福建省国土资源厅2008年串通投标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订2008年我县国土资源系统开展土地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招拍挂出让和土地开发整理、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等项目招投标中串通投标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贯彻执行《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2008年串通投标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国土资文[2008]110号)、《漳州市国
土资源局2008年串通投标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漳国土资[2008]74号),是进一步规范我县土地、矿产等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土资源和招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质量,预防和惩治腐败的重要举措,全县国土资源系统要把专项整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紧迫感,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及时帮助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把握好政策,确保整治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漳浦县国土资源局成立串通投标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督查办公室,人员组成如下:(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