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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大利费列罗公司诉蒙特莎(张家港)食品有限公司、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正元行销有限公司思维导图

此生来迟
2023-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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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大利费列罗公司诉蒙特莎(张家港)食品有限公司、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正元行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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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张家港
反不正当竞争法
反不正当竞争案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5)津高民三终字第36号案由不正当竞争纠纷当事人上诉人(原审原告):意大利A公司(FERREROS.p.A.)。住所地:意大利库纳奥阿尔巴彼得罗·A广场1号。法定代表人:塞尔焦·特斯塔和马斯姆·格丹诺。委托代理人:白涛,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滕悦,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原审被告):B(张家港)食品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张家港市振兴路9号。法定代表人:蔡某,董事长。委托代理人:黄斌,男,1966年2月9日出生,汉族,该公司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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