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告郭x滨立即将"全自动卷板平整横切生产线"图片从网站撤下。
二、被告郭x滨在上述网站主页上刊登消除影响的启示,(启示内容为:佛山市南海平洲伟x机械设备厂在经营过程中,曾不慎错误发布番禺胜x精机制造有限公司、上海腾x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的"全自动卷板平整横切生产线"图片,该图片的错误发布对以上企业造成了一定的影响,本厂在此表示歉意。)刊登期间为2004年11月25日至2004年12月8日。
三、被告郭x滨于2004年11月24日前支付人民币22050元予原告番禺胜x精机制造有限公司、上海腾x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四、本案诉讼费892元(原告已预交),被告郭x滨自愿承担,并定于2004年11月24日前迳付予原告番禺胜x精机制造有限公司、上海腾x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五、原告番禺胜x精机制造有限公司、上海腾x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并确认不再就此事追究被告郭x滨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