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各地、各行业制定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形成覆盖各省和重点行业的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规划体系,完善高技能人才培养、选拔、评价、激励等工作机制。
(二)深入实施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举办全国职业能力建设工作座谈会暨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启动会,开展2011年试点工作的检查评估工作,启动2012年项目实施工作。组织开展技师培训项目,会同财政部制定技师、高级技师培训补贴范围和程序,指导各地确定补贴范围和标准,落实技师、高级技师培训任务,规范补贴申领工作。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组织开展申报评审工作,落实补贴资金,支持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
(三)统筹推动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研究制订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规范职业技能竞赛活动。举办全国职业技能大赛暨第42届世界技能大赛选拔赛。完善全国职业技能大赛组织形式,建立与世界技能大赛相衔接的工作机制。做好第42届世界技能大赛筹备工作,加强参赛组织管理,研究确定参赛项目、集训基地,做好选手、专家、教练和技术翻译的选拔确定工作。按照世界技能大赛的技术标准和竞赛规则,组织开展选手集训工作。组建世界技能大赛中国研究中心,建立世界技能大赛工作信息平台和公共网站。
(四)开展第十一届高技能人才表彰活动。指导地方行业申报第十一届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人选,组织开展评审,与相关部门共同开展表彰。指导各地、各行业大规模开展高技能人才表彰。开展2012年高技能人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选拔工作,指导各地完善高技能人才津贴和奖励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