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为此查阅了《招投标法》,其中第23条明确规定: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显然,大庆高新区的招标违反了这一规定。
“开标前2天才在网上发布通知,规定必须是公司法人参加竞标。暂且不说我们能否看到这个通知,即便看到这个通知,我们也未必能赶得上。”杨金成说,当时,我们的法人代表正在国外参加活动,如果他按照法律规定的时间提前告知,我们肯定能赶到。
他告诉记者,标书上还有很多“量身定做”的痕迹。比如,这个价值近1.7亿元的大型项目,对投标公司的土建、钢结构、市政的资质要求是一级,而对项目经理却仅仅要求二级资质,这违反常规,在这些资质上我们大都具备特级资质,最少也是一级;招标方将技术标提到80分更不合理,冬季施工和工期是施工组织设计的一部分,属于商务标,和技术标没关系,何况大庆市《政府投资项目施工招标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要求的才仅仅是70分,80分的技术标为人为操作留下了空间。
记者了解到,让库建设工程的中标方是大庆市本地一家企业,中标价格是1.64亿元,而北京建工集团和另一家建工企业的报价是1.4亿和1.5亿多元,比中标价低了近2000万元。仅此一项,国家就有可能多支付一千多万元。
记者在大庆市采访期间,大庆市高新区有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要和有关单位联系一下,和领导汇报后再决定采访事情。”他让记者等他回话,直到离开大庆,记者也没有接到任何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