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第十一期江西省建设工程计价管理办法宣贯的通知
为贯彻《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制定了《江西省建设工程计价管理办法》,并已颁发执行,为使全省建设工程造价从业人员正确理解和执行计价管理办法,我省决定于12月份在南昌市举行江西省建设工程计价管理办法宣贯。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1、省直所属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后未参加继续教育的人员或办理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后,未参加继续教育的人员。
2、省直所属今年已安排学习,但因特殊情况未参加学习和考试的造价员。
二、学习内容
江西省建设工程计价管理办法(2010年)宣贯(请自备“计价规范”)。
三、时间、地点及费用
1、时间:2010年12月19日报到,12月20日至23日宣贯。
2、地点:南昌市南莲路91号金阳酒店,乘1路电车到包家花园站下,往南走200米即到,或乘15、203、221路公交车到南莲路站下车;
3、费用:每人400元(含培训费150元,考试费60元和场租费、餐费),食宿统一安排,住宿费用自理。
四、要求
2、按《造价员管理办法》规定,凡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的人员,每三年必须完成30学时的继续教育培训;造价员资格证书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申请办理验证手续,凡未按规定参加造价员继续教育或者继续教育未达到标准的,验证不合格,资格证书失效。故此次宣贯的内容同时作为我省造价员继续教育的内容,造价员完成宣贯技术交底并考试合格人员,方予发放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3、造价员请携带身份证和《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参加宣贯,宣贯后将进行相关内容考试。
电 话:0791-7080999、7080100、708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