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概述本工法的形成过程和关键技术的鉴定及获奖情况等。
(一)工法特点:说明本工法在使用功能或施工方法上的特点,与传统的施工方法比较,在工期、质量、安全、造价等技术经济效能方面的先进性和新颖性。
(二)适用范围:说明最宜采用本工法的工程对象或工程部位。
(四)工艺流程及操作要点:说明本工法的工艺流程(可用网络图表示)和操作要点。
(五)材料和机具设备:说明本工法使用新型材料的规格、主要技术指标、外观要求等;说明本工法所必须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工具、仪器等的名称、型号、性能及数量。
(六)质量控制:说明本工法必须遵照执行的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规范名称,并指出本工法在现行标准、规范中未规定的质量要求,以及必须采取的关键质量控制措施。
(七)安全措施:说明工法实施过程中,根据国家、地方(行业)有关安全的法规,所采取的安全措施和安全预警事项。
(八)环保措施:指出工法实施过程中,遵照执行的国家和地方(行业)有关环境保护法规中所要求的环保指标,以及必要的环保监测、环保措施和在文明施工中应注意的事项。
(九)效益分析:从工程实践效果分析本工法所产生的经济、环保、节能和社会效益。
(十)应用实例:说明本工法应用的工程项目名称、地点、开竣工日期、实际工程量、应用效果和存在的问题等,并能证明该工法的先进性和实用性。
对于在工艺原理、工艺流程、材料与设备的主要技术指标中涉及技术秘密的内容,在编写工法时可予以回避。
按上述内容编写的工法,层次要分明,文字要简炼,数据要准确,其深度应满足指导项目施工与管理的要求。
四、申报省级工法应提供下列材料(一式五份),并装订成册(一正本、四副本)
(七)关键技术专利证书和获科技成果奖励的证明。
企业报送申报材料的同时,应提供工法内容材料的电子文档。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受理
(一)申报前对工法完成单位或主要完成人的排序有争议,争议尚未解决的。
(三)未提供关键技术查新报告的。
省级工法申报由建筑、安装企业自愿提出,经企业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报河北省土木建筑学会。省土木建筑学会对省级工法申请的受理截止时间为2011年7月31日。
地 址:石家庄市新华路539号(神兴院内西配楼2层20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