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单位先向工程部提交进度款《工程款支付申请表》,要求附上已完工程的预算书,一式叁份(工程部、预算办、财务部各一份),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要签字。
2、工程部审核当月完成的部位及项目及相关工程量,审核完毕由工程部经理签字后交到预算专员。
3、预算专员审核已完成工程量,并审核工程预算价,确定当月完成工程造价,根据合同约定,审批工程款,然后预算专员签字确认。(注:预算办要求提供电子版预算书时,施工单位要积极配合。)
4、预算专员将进度款《工程款支付申请表》上交财务部审核。
5、财务部审核无误后,将进度款《工程款支付申请表》交由总经理和董事长审批。
6、施工单位根据审核审批通过的进度款《工程款支付申请表》中的金额开具当地建安发票,发票需按进度款《工程款支付申请表》中的工程项目分别填开。
7、施工单位将审核审批通过的进度款《工程款支付申请表》以及相同金额的建安发票上交到财务部,财务部再次复核《工程款支付申请表》的金额是否与发票金额一致,以及核对发票的各项内容后,交到出纳处办理该款项的转付。
8、其他注意事项:
(1)施工单位要提供开户信息并加盖公章,开户信息内容有:单位名称、合同编号、开户名称、行号、账号、开户行。
(2) 工程预算书要按单位工程分开,并且而且设备基础的土建工程与房屋的土建工程要分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