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经济运行和社会秩序的建立必须依靠法规来调整和约束,因此应加快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严格执法,坚决取缔工程挂靠。同时要加快建筑市场向统一开放、竞争有序方向发展,逐步消除市场障碍,打破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铲除挂靠现象产生的体制基础。
2、改进和完善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立新的建筑市场准入制度,加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宏观调控职能,逐步建立建筑施工力量与基本建设投资大致平衡的管理体制和调控体系。尤其要鼓励和支持建筑专业队伍的发展,引导挂靠队伍逐步向专业公司转化。逐步建立私人承包商制度。
3、加快建设投资体制改革步伐,推行建设项目法人负责制,完善建设项目资本金制度,大力推行招标投标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和建设工程监理制度。加快企业投资主体地位的培育,逐步形成投资主体化多元化,投资来源渠道。增强投资者的风险和责任约束,以减少和最终消除挂靠人的投机机会。
4、积极推进建筑中介组织建设重点发展建筑信息。工程咨询、招标代理、产品价格等中介服务机构。要制定相应管理制度和行业自律规范,以规范中介组织行为,保护中介组织合法利益,打击和取缔工程信息和建设任务中介行为。
6、逐步取消工程预付款制度,按照国际惯例实行工程建设按实结算制度。这不仅是克服建设工程垫资和压价的根本措施,而且也是建立建筑业企业资金补充机制的必要条件。这样,一方面有利于培养和造就一支资金密集、技术密集的建筑业龙头企业,同时也可以从根本上消除挂靠产生的经济基础。
7、推进建筑有形市场建设,严格建设工程公开、公平、公正竞争,规范建筑市场主体行为,严格招标投票制度和程序,堵塞挂靠人参与投标漏洞,严格建设单位资审和监管,强化工程承包合同审查,建立健全建设工程施工许证制度。建立工程建设全过程、全方位直到每一个环节的有效监控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