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一些企业在经济回升向好的情况下,盲目追求经济效益,重生产轻安全,安全投入严重不足,现场安全管理混乱,安全生产保障能力薄弱,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概率增大。
二是安全监管不到位。有些企业相关部门曾多次到现场开展安全检查并多次提出整改要求,但由于监管不力、执法不严,企业迟迟不按要求整改到位,最终酿成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是非法违法行为打击力度不够。虽然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但仍有部分地区存在流于形式工作不深入、打击不严厉、治理不彻底的突发问题,导致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死灰复燃,严重威胁安全生产。
五是安全培训不到位。部分企业特别是非高危行业企业不重视职工安全培训,不按规定组织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监管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严格的安全培训,存在不经培训上岗、无证上岗作业现象。企业职工安全意识不强、安全素质不高,自我保护能力不强,造成因“三超”、“三违”行为导致的生产安全事故时有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