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路基填筑使用了不适宜的材料。公路路基施工规范规定,在通常情况下,不能被压实到规定的密实度和不能形成稳定填方的材料不能用于路基填筑。如:沼泽土,泥炭、含有树根、杂草和易腐朽物质等材料;液限指数大于 50%,塑限指数大于 25%的材料;有机质含量大于 3%的材料;压实含水量和最佳含水量之差大于 2%的材料等等。但是,由于施工单位在路基填筑材料方面控制不严,使用了不适宜材料从而造成路基下沉或塌方,以致影响路面直到路面混凝土板破坏。
(2)软基处理不当。在软土地段路基填筑前,应该首先探明地基承载力,然后采取合理的软基处理方案和施工工艺。软基处理方案一般有:混凝土回填土方、石方、或砂砾、袋装砂井,塑料排水板,土工布,土工格栅或以上两种方案组合等,但是施工时,往往由于采取软基处理方案或施工工艺不合理、施工时未认真按要求处理或处理不完善等给路基的稳定造成了隐患,形成路基的沉陷或滑移,最终影响路面混凝土板。
(3)路基土石方填筑方面问题。在施工过程中,①施工单位未严格按规范要求的每层填料松铺厚度控制,有时填料的松铺厚度达 60~80cm,这样路基填方的密实度很难达到规范要求的低限值;②路基填筑的有效宽度和超宽填筑不够,为达到路基有效宽度,施工单位往往没有按规范要求挖台阶分层填筑压实至路基要求宽度,而是将一些松散土倾倒在边坡上,用人工摊铺拍实,这样补上来的路基部分远未达到密实度要求,造成路基滑坡、层层冲刷;③路基填筑每层的填料未用平地机或其它平整机械进行整平或整平效果不好,使低凹地方达不到密实度要求且大量积水;④路基施工过程中没有按要求做成一定横坡度;路基施工临时排水系统未做或不畅通,从而使大量的积水渗入下层路基、严重影响路基质量;⑤路基石方或土石混合料填筑时,石头块径过大,使填石路堤或填土石混合料路堤密实度达不到规范要求。由于以上施工方面的原因,对路基的稳定性造成一定影响,直到影响路面混凝土板。
(4)填挖交界处未按规范要求施工。当路堤在斜坡上或填挖交界处,或原有路堤上或路堤处在垂直路中线测得的坡度大于 1:5 的坡地时,应把原地面挖成台阶,台阶宽度应不小于 1m,用小型机具进行夯实,并向内侧倾斜 2%,且台阶上不能有积水,然后再分层填筑压实,这样,才能保证路堤的稳定和达到规定的密实度。而施工单位在施工时,遇到以上情况,在路堤填筑时,根本未将施工地段挖成台阶后分层填筑压实,以致影响了路堤填筑的质量,形成隐患给混凝土路面板造成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