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场竞争日益加剧的情况下,企业为了保证工程任务的连续性而大量投标,有时可能会发生中标工程过多,企业自有资源(人员、设备等)不能满足工程施工需要。在工人不足时,虽然企业可以采取向向社会招聘民工的方式来弥补人力不足,但需按《劳动法》要求对新招聘人员进行岗前技能培训,这会增大企业在培训方面的投入,而且新招聘人员即使经过培训,其施工经验、业务技能等仍无法与具有长期类似施工经历分包队伍的工人相比。若机械设备不足,企业也可以采取自己购买或从社会上租赁机械设备。但购买机械,一方面会加大企业的资金投入,使企业面临资金动作的困难;另一方面若购买一些不常用的专用机械设备,在完工后可能会形成机械设备的长期闲置,使企业的资产利用率降低,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若向社会租赁机械,一是在短时间内不容易租到所需机械,将会影响到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二是仅仅租赁机械,出租方所要的租金一般都较高,结果会加大企业的投入,使利润降低。综上所述,在企业自有资源的施工能力不能满足施工需要时,选择具有相应资质和类似施工经验的分包队伍协助完成施工任务将是一种较好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