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工作是工程建设的基础,及时准确的设计图纸、处理工程重大技术问题,对保证工程质量具有重要意义。业主对设计的质量目标要求是:应本着“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方针,做到使用、合理、经济、防灾、安全。为达到这一目标,应采取以下措施对设计质量进行控制。
1、根据项目建设要求有关批文、资料,编制出设计大纲或方案竞争文件,组织设计招标或方案竞争,评定设计方案。
2、进行勘察、设计、科研单位的资质审查,优选勘察、设计,科研单位,签定合同,并加强对合同实施过程的质量控制。
3、设计方案审查。控制设计质量,审查设计方案,以保证项目设计符合设计大纲要求,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符合现行设计规范、标准,符合国情,工艺合理,技术先进,能充分发挥工程项目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
4、设计图纸的审核。设计图纸是设计工作的成果,又是施工的直接依据。所以,设计阶段质量控制最终要体现在设计图纸的审查上。
初步设计图纸审核。初步设计是决定工程采取何种技术方案。审查重点是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否符合总体方案的要求,是否达到项目决策阶段的质量标准。
技术设计图纸审核。技术设计是初步设计方案的具体化。审查重点是各专业设计是否符合预定的质量标准和要求。
施工图设计审查。施工图是对设备、设施、建筑物、管线等工程对象的尺寸、布置、选材、构造、相互关系、施工及安装质量要求的详细图纸和说明,是指导施工的直接依据,从而也是设计阶段质量控制的一个重点。审查重点是使用功能是否满足质量目标和水平。
5、施工配合和竣工验收。业主组织设计单位进行配合施工,任务有两个方面:一是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设计问题,解决施工单位、业主提出的质量问题;二是设计变更和处理预算修改。竣工验收既是对施工质量的最后考核,也是对设计质量的最后审定。验收期间发现的设计或施工质量问题,有一个质量问题消除期;限定设计与施工单位消除质量问题的期限,限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