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岩巷必须使用光面爆破,没有采用光面爆破,不按措施打眼爆破,发现一次扣责任人100元。
2、岩巷、半煤岩巷不准出现超挖、欠挖,发现一处扣责任人30元。
3、炮掘工作面实行正规循环作业,迎头积矸不得超过一茬炮的矸石量,否则发现一处罚责任人20元。
4、掘进队施工及管辖区域内的巷道安全间隙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及设计规定;车场布置合理;使用标准道岔;变坡点轨道竖曲线连接;信号室、躲避峒齐全,布置合理;小绞车的基础固定和使用管理等符合规定;斜巷防跑车及跑车防护装置符合要求,若发现有一处不合格,罚款100元。
5、掘进巷道必须一次成巷,由于断面大必须采用留台阶推进以便打锚杆,留台阶长度不得超过5m,否则超1m扣50元。
6、锚杆角度不少于75°、间排距误差在规定范围内,否则一处不合格扣10元,累计扣罚;锚杆失效不起作用,每根扣责任人30元。
7、锚杆一根螺母存在松动、托盘不贴帮且角度小、外露过长数量不够、间排距超出规定,一次一项扣10元。
8、锚索外露长度要按照(锁头以下)0.5m,严禁过长,排距过大、拖梁松动的,发现一处超出规定罚责任人50元。
9、梁的安装质量要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搭接良好,不弯曲,紧贴巷壁,否则发现一处罚责任人50元。
11、锚杆的锚固力不小于设计值的90%,锚杆间排距达到±100,锚孔深度保证在0- +50,否则发现有不合格,罚款责任人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