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镇白鹤村一联建房,设计为70厘米的大梁只有40厘米。
因已装修好的房子被鉴定为“不能满足结构安全要求”,家住忠县拔山镇东方新城4-6的李泽华选择举家外出。
与李泽华一样,还有23户房主新房钥匙在手,却无法搬入新居。就在他们新家的边上,就是去年曾被媒体曝光的,用木桩撑住危楼的“楼脆脆”,如今已全部推倒重建。会不会成为第二个“楼脆脆”?李泽华等人心中充满忧虑。
昨天,忠县拔山镇东方新城4-6、4-7两栋楼房里,记者看到,很多地方墙体粉刷层被打开,砖暴露在外。据楼内房主称,这是前不久鉴定时打开的。“只要用手轻轻一摸,砖缝里的墙灰就掉了下来。”4-7(201)号房主饶先华告诉记者。饶先华所说的情况,在4-6、4-7两栋楼房里,从底层到顶层随处可见,只要随意打开墙体粉刷层,墙砖缝内的砖灰,轻轻就能用手指抠下来。
在房主带领下,记者随机走进已经装修的两户室内看到,150平方米左右的一套房内,到处伤痕累累,随处可见墙体裂痕,部分窗户构造柱打进10公分左右仍见不到钢筋,部分构造柱即使有钢筋,也非常小。
村民们称,该拆迁房是由没有任何资质的个体户何永坤、李永川、丁德忠、何永胜合伙建好后,还给他们的。
村民魏红军称,他们自2008年9月接房后,到目前为止,两栋拆迁安置房里仅有六户村民搞了装修。由于拆迁安置房多处出现质量问题,开发商多次阻止装修,故其成为他们的一块心病。
据房主们介绍,2006年9月5日,拔山镇政府以建设车站、农副新产品交易市场,推动拔山场镇建设,需拆除村民房屋为由,作为甲方与大力村24户村民签订《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采用还房方式,将村民安置在目前的两栋大楼内。村民根据合同约定,需按政府应还面积200元/平方米计价补偿建房差价款,超出原面积后,村民还应按市场价补给政府门面1500元/平方米,住宅400元/平方米。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中约定,拆迁安置房的房产证由拔山镇政府负责统一办理,村民在接新房前,需结清账后,拔山镇政府才能将新房交付村民使用。
据李国华称,两栋大楼共有7层24套,面积为124.97-153.75平方米不等,门面面积21.58-51.4平方米不等。
镇政府的拆迁安置房到底有没有安全隐患?2009年12月3日,拔山镇建设服务所工作人员刘全贵给镇政府的“东方新城开发商何永坤、李永川、丁德忠、何永胜修建的住房质量安全排查情况回报”称:底层住房改变设计图纸,二根大梁没在非载重墙上,并且上面还有六层的荷载;构造柱ф16mm改为ф10mm的钢筋;墙体砌筑标号为0,墙体粉刷标号严重低劣;混凝土梁、柱标号严重低劣;非载重墙改为单砖等普遍质量问题。
2010年3月18日,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检验测试中心经现场对4-6、4-7两楼拆迁安置房检测后,作出鉴定报告称:该合伙建房无正规设计图,且砂浆强度极低,手轻捏即碎,砌体竖向承载力和高厚比均不满足规范要求,底层抬梁下无梁垫或混凝土柱的砌体局部受压不满足规范要求等,结论为:4-6、4-7合伙建房不能满足要求,需加固处理。
昨天下午两点,拔山镇政府,记者找到负责安置房质量问题的张副镇长办公室,但大门紧闭。电话联系,得知其在县城。
记者随后辗转找到镇党委陈书记,陈书记向记者坦承,这是四五年前,上届领导班子搞小城镇建设时的遗留问题。他表示房子既然出现质量问题,就应该按照县建委和专家的意见,看是否对房屋进行加固处理。
如果房屋加固后仍不能让住户安心满意,可以采取异地选址重建的办法,让24家住户住进质量过关的房子,免除其后顾之忧。
为什么又会出现“楼脆脆”翻版?陈书记称,是相关监管部门缺位,没有及时发现建筑质量问题,才导致了村民有家不能回的局面。
“不是我修的这栋楼,是我转包给了这个村社的施工队!”电话里,丁向记者大倒苦水。丁德忠称,他和另一名承建商李方川一同包下这个建筑面积共计3000多平方米的工程,两人以每平方米260元的造价承包给了一支据称挂靠在某建筑公司的施工队。
工程建好之后质量问题开始显现,丁德忠迫于压力从重庆请来专家鉴定,现场,他大骂施工队太黑心了。丁德忠算了一笔账,如果不偷工减料,施工队从这个工程至少赚5-6万元,但如果这栋楼加固或重修,损失至少上百万元。而这些损失,将由施工队来承担。
如何处理?丁德忠称可以先请专业单位进行加固,如果加固费用过高,还不如重新选址修建一处新房。另外,还可以参照“楼脆脆”的处理方式,即推倒原址重建。下周一,丁德忠从重庆请的专家将到拔山,对两栋楼进行考察,提出加固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