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管理的一个重要目的任务就是要如何依靠工作制度和责任制度来事先预防,及时发现和妥善处置质量事故,防止类似事故的重演。对于已经发生了的工程质量事故必须立即报告,处理时必须做到安全可靠,切实可行,经济合理,不留隐患,吸取教训,及时整改,责任明确,记录在案。
2.主办岗位 总工程师:代表甲方参与处置重大质量事故。
项目经理:协助总工程师处置重大质量事故,主持处置一般质量事故。
土建工程师,设备工程师:协助项目经理处置一般质量事故。负责当场解决轻微质量事故。
3.质量事故性质划分
凡是未达到国家颁布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质量问题均属工程质量事故。其中:
3.2不能当场解决,但经监理单位或甲方现场管理组与施工单位商量处理能妥善解决且返修返工费用在5000元至50000元(不含50000元)的属一般质量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