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什么样的投标报价目标不是随心所欲,任意选择的。首先要研究招标项目在技术、经济、商务等诸多方面的要求,其次是剖析自身的技术、经济、管理诸多方面的优势和不足,然后将自身条件同投标项目要求逐一进行对照,确定自身在投标报价中的竞争位置,制定有利的投标报价目标。这种分析和对照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一)技术装备能力和工人技术操作水平。投标项目的技术条件,给投标单位提出了相应技术装备能力和工人技术操作水平的要求。如果不能适应,就需要更新或新置技术设备,对工人进行技术培训,或是转包和在外组织采购,因此投标单位有无能力或由此引起的报价成本的变化,都直接影响着投标目标的选择。反之,具有较高技术装备和操作能力的投标单位去承担技术水平较低的工程项目,效益选择同样有较大局限性。
(二)设计能力。工程设计往往是投标项目组成部分,在综合性的招标项目中,设计工作要求和工作量占有更重要的地位,投标单位的设计能力能否适应招标项目的要求,直接决定着投标的方式和投标目标的选择,一个适应招标工程的设计能力,可以充分发挥投标单位的优势,立于竞争的主动地位。
(四)投标项目可带来的随后机会,所谓随后机会,就是投标单位在争取中标后,可能给今后连续性投标带来的中标机遇,或是在今后对类似项目在投标时采取中标占有有利位置。如果随后机会较多,对投标单位树立形象和扩大市场有利,那么对这一招标项目在经济利益上做某些让步达到中标目的也是有利的。如果随后机会不多,那么对投标的经济效益要着重考虑。
(五)投标项目可能带来的出口机会。扩大国际市场,争取在国际投标中有位置是投标单位追求的重要目标,对能够给国际投标取胜带来较大机会的投标项目,无疑是投标单位应首先考虑的问题。它决定着对这一投标项目现实效益的低水平选择。
(八)投标项目的竞争程度。所谓竞争程度是指参与投标的单位的数量和各竞争投标者投标的动机和目标。它是从外部制约着投标单位效益目标选择的分寸。投标的竞争性决定了投标单位在投标时必须以内部条件为基础,以市场竞争为导向,制定正确的投标目标。
除此之外,对于不同投标单位来说,诸如承包工程交货条件、付款方式、历史经验、风险性等都是影响到投标目标选择的因素,从而对选择投标目标的决策起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