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绿化养管单位报名参加养护投标,按招标要求填写投标申报表,如实登记本单位的有关证件,包括主管部门核发的法人证书、资质等级、单位简历和技术装备情况等。
3、招标单位通过资格审查,选定投标单位,并准备相应份额的招标文件,发给投标的养管单位,收取押金。
4、招标单位需向投标单位介绍任务概况,提供图纸、管理资料、台帐、原始养管记录等情况,共同勘察现场,确定开标时间、地点。
5、投标养管单位根据招标文件,制订养管方案,填写标书,按时密封报送招标单位。
6、招标单位负责组织审标、评标,并在有关部门监督下,召开开标会议,当众启封标函、公开标价和养管方案。
7、评标、定标。招标单位参照市园林养管分级投资定额有关规定,在任务概(预)算的投资内拟订标底;组织有纪检、审计等有关部门参加的评标小组,按照投标单位提出的标价、养管方案,并根据绿化养管质量标准等条件要求,公正评标;评标小组研究、提出建议,招标单位进行认定,于7日内定标。
8、招标单位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由中标单位签收。
9、招标单位收回非中标单位的招标文件,并退还押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