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组织性特征。招标是一种有组织的交易方式,具有组织性的特点,主要表现在有固定的组织人—招标采购的买方或工程项目的主办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即招标机构有固定的场所,招标场所一般是在招标机构所在地或招标机构规定的场所进行,招标的时间是相对固定的,招标的各项活动一般都是按招标约定的时间、固定的程序和条件进行。
2.公开性特征。要求招标活动要有很高的透明度,实现招标信息、招标程序公开,公开开标,公布中标结果,使每个投标者获得相同的招标信息,熟知招标的一切要求和条件。
3.交易双方一次性成交。招标采购要求投标人一次性报价,投标书递交后不得修改,与一般贸易方式的本质区别在于没有讨价还价的过程。
4.公平、公正的特征。招标活动以公平公正为原则,对投标人都一视同仁,以无歧视为原则并维护各自的利益。整个活动保持高透明度,接受投标单位的监督,确保公平竞争,评标工作由专门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时禁止投标人对投标的实质性内容修改,禁止彩各种不正当手段影响评标结果的行为。
5.多目标下的系统最优化性。招标的最终目的不仅仅是简单地追求利润,而是追求多目标条件下的系统最优化。招标的评价在于资源是否实现有效配置,资源配置的效率和效益是否达到最佳统一,体现在工期短、成本低、质量优、且获得寿命同期效益最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