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审核和实施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是保障安全用电的源头,安全用电要从源头抓起。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规定: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在5台以上或总用电量在50kW及50kW以上者,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在5台以下或总用电量在50kW及50kW以下者,应制定安全用电和电气防火措施。
《规范》已明确要求对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要进行策划,以保证临时用电的使用和管理有章可循。
1、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及变更时,必须履行“编制、审核、批准”程序,由施工单位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编制,总工程师审核,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实施。变更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时应补充有关图纸资料。
2、严格遵守《规范》要求的三项技术原则:(1)采用三级配电系统;(2)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3)采用二级漏电保护系统。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下列内容:现场基本概况;确定电源进线、变电所或配电室、配电装置、用电设备位置及线路走向;进行负荷计算;选择变压器;选择导线或电缆;选择电器、设计接地装置,绘制临时用电电气平面图、配电系统接线图;设计防雷装置;确定防护措施;制定安全用电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4、现场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应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实施,禁止凭经验减小线缆线径,否则会对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安全及安全生产埋下隐患。
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应根据施工现场实际进度情况,必须分阶段(可按桩基施工、地下室施工、主体施工、装饰装修施工等)经编制、审核、批准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