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交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部机关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0]5号)和《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08]36号),进一步提高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和质量,经研究,决定委托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举办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四)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主要难点和解决办法;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交委)及有关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设市城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供水、供气、供热等公用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部机关有关司局信息公开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