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双方根据《民法典》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执行。
(一)本合同承包范围为 某某区某某镇xxxx大楼门窗工程:平开窗1020.8 m2,单价600 元/m2;平开门156.1㎡,单价 900 元/m2(详见用料标准表)。合同总价人民币 752970.00 元,大写:柒拾伍万贰仟玖佰柒拾元整。
2、此综合单价含制作、运输、安装、管理及保修,含税金。
2、甲、乙双方在签订合同后,乙方立即组织相关型材,并按甲方要求2018年 x月 x日开工, 2018年 x月 x日竣工。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预付总款的10%给乙方,乙方按约定材料制作并安装,经甲方验收合格后, 余款于15日内一次性付清,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甲方责任;
(1)为确保门窗的正常安装,甲方应对施工的洞口尺寸予以明确要求,确保洞口尺寸的规范。
(2)乙方应将产品安装尺寸及施工方案交甲方,并积极组织安装。
(3)乙方按工程进度负责对门窗的制作、运输、安装。
(4)生产之产品与之送样产品不相符,责任在乙方。更换产品,达到送样产品要求,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1、如若设计变更,甲方应在乙方产品加工前告知乙方,并获得乙方认可。
2、合同条款的变更:本合同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项条款,若一方提出某项条款的变更,变更方应及时用书面文字方式通知另一方面,由双方协商和签订有关变更协议。
1、本合同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其本合同约定的全总或任何义务,或有其它违反合同的行为,应视为违约方应该承担对另一方由此而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并承担经济责任。
2、本合同双方分别发生不同的违约行为,应上双方协调解决违约责任或和自承担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并承担其经济责任。
3、甲方不能按时付款,主供货期相应顺延,直至甲方向乙方付清货款,乙方方可供货。
4、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时供货,由乙方自行赶工期,保证其总体供货不能顺延。
1、若本合同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双方应继续履行未直接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本合同项下的其他义务,而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义务履行期限,延长时间与不可抗力事件产生的后果持续时间相等。
2、当遇到不可抗力事件,受影响一方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3、不可抗力是指超过本合同人任何一方所不能控制之事,例如:战争、暴乱、地震、洪水、台风或政府在其主权范围内的行为。
1、所有因本合同执行而产生的与本合同有关争议,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若争议经双方协商30天内未能解决,双方应过法律程序解决。
2、在诉讼期内,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未有争议的义务。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代表协商做出补充合同(协议),且补充合同(协议)为本合同副件。
2、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组成总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