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工作失误:许多设计人员对地基基础问题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常把复杂的地基问题简单化处理。据建设部1993~1996年的重大工程事故统计,由于设计工作失误导致建筑物发生质量事故的约占事故总数40%。
(1)建筑物基础设计时,没有掌握地基土性,缺乏认真方案比选、专家论证,采用的基础形式不当而发生事故
(2)在深厚淤泥软土地基上,错误选用沉管灌注桩、沉管夯扩桩等基础形式,经常发生缩颈、离析、断桩和桩长达不到持力层等事故。
(3)在填土、软土或湿陷性黄土等厚薄不均地基上,采用条形或筏板等基础方案,导致建筑物倾斜。
(4)采用强夯处理地基时。由于夯击能量不足,影响深度达不到加固深度的要求,没有消除填土或黄土的湿陷性,如果建筑物在使用过程中地基浸水,必然造成建筑物下沉、倾斜或裂损。
(5)对于欠固结的填土、淤泥等软土地基,地面大量回填堆载,采用桩基方案时,如忽视负摩擦力的作用与计算,常发生布桩数量不足,导致桩基过量沉降、断桩等严重事故,使建筑物开裂或倾斜。
(6)同一栋建筑物上选用两种以上基础形式或将基础置于刚度不同的地基土层上,易发生严重事故。
(7)对于软土地基或建筑物形体复杂、高度变化较大时,必须按照变形与强度双控条件进行设计,以确保建筑物的整体均匀沉降。如只做强度验算,将会使建筑物发生不均匀或过量沉降。
(8)设计人员不熟悉或没有认真学习、掌握国家颁布的现行有关技术标准。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