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评审机关在开展政府投资项目评审时,应从设计变更及现场的真实性、必要性、合规性、工程造价等四个方面认真审查。
1.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的真实性评审。工程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是否真实发生,是否客观存在是评审变更及签证的首要工作。真实性评审重点是审查设计变更及签证内容是否真实、有无弄虚作假。虚假设计变更及签证往往存在于隐蔽工程中,如房屋的基础部分、梁柱的钢筋部分;道路的路基部分;装饰装修工程幕墙及饰面内部骨架部分等等,这给评审工作尤其是事后评审带来了很大的困难,这就需要评审人员采用合理的方法来检查验证,取得评审证据。
2.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的必要性评审。在真实性评审之后,就要对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的必要性进行评审。必要性评审主要审查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理由是否充分、合理,是否因原设计存在遗漏和错误以及与现场不符无法施工而发生的,是否是非变更不可的。必要性评审有利于发现建设单位是否通过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故意提高建设标准,扩大建设规模问题。
3.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的合规性评审。合规性评审主要检查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是否按规定程序进行办理,各项手续是否完备、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经原设计部门出具设计变更通知单,对重大设计变更是否报项目审批部门批准。评审中应重点对那些未按规定程序办理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特别是由施工方首先提出的设计变更与签证的审查,注重分析因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给建设各方所带来的利弊,揭露工程管理中存在的问颢。
4.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的造价评审。合理确定设计变更及签证的造价是工程结算评审的重要环节,我们在确定工程造价时,必须认识和理解设计变更和经济签证的涵义及内容,坚持以现行的工程造价管理规定为依据,按照甲乙双方在施工合同中的约定,根据现场签证和设计变更内容,对工程现场进行勘察和实测,结合招标文件、答疑纪要、施工合同、投标书、竣工图、隐蔽工程记录进行审核计算,正确计算设计变更和签证的造价。对已包括在预算定额及招标范围内的变更及身签证,均不计算费用。
5.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方案的调整。根据施工合同、招投标文件、施工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对施工方案的不合理之处进行审查,协调相关部门进行修正,避免不合理支出的发生和增加,这也是避免过多现场签证变更的重要举措之一。介入施工方案的审查和调整,要结合工程技术专家的意见。对基础等容易发生签证变更的隐蔽工程项目,要做好跟踪检查验证,实施重点阶段与重点部位的重点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