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是否存在利用免税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达到人为虚假抵扣、增大进项
企业利用大量虚列过路过桥费等通行费发票,从而达到虚假抵扣增值税
企业既有简易计税项目、又有一般计税项目,人为的把简易征收项目取得的进项税擅自转移到一般计税项目进行虚假抵扣
企业大量虚列会务费、培训费、办公费、住宿费、咨询费、服务费、运输费等并未真实发生的费用项目,通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来虚假抵扣
企业是否存在不该抵扣项目的却抵扣了增值税,如:用于个人消费、集体福利、免征增值税项目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和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购进旅客运输服务、贷款利息、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娱乐服务等
企业是否存在购销货物过程中进销品名严重背离,如大量购进A品名、却是在销售B品名的货物,以及未按照规定正确选择税收分类编码或者适用编码错误
企业在购进货物过程中资金流向是否跟发票流、货物流一致,如从A公司购进的大宗商品、却一直通过大笔现金支付而没有公对公打款,或者从A公司购进的大宗商品、却把货款支付给B公司
企业是否存在经常对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大量存在两头在外的商贸企业,或者大量存在闭环开票的情形
企业是否存在取得的抵扣凭证证据链不足导致抵扣不实,如取得“办公品”的专票却没有销售清单、取得大额“服务费”的专票却没有服务合同、取得大额“会务费”的专票却没有会务安排与纪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