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营业税的计税依据即纳税人的营业额,包括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如向对方收取的手续费、基金、集资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和各种形式的价外收费)。但是,下列特殊情形的营业额为: (1)运输业:运输企业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运输旅客或者货物出境,在境外改由其他运输企业承运乘客或者货物的,以全程运费减去付给该承运企业的运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联营运输业务,以实际取得的营业收入为营业额,即以收到的收入扣除支付给以后承运者的运费、装卸费、换装费等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2)旅游业:旅游企业组织旅游团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旅游,在境外改由其他旅游企业接团的,以全程旅游费减去付给该接团企业的旅游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旅游企业在境内组团旅游,改由其他旅游企业接待的,其营业额也允许扣除给其他旅游企业的费用。旅游业务,以收取全部旅游费减去替旅游者付给其他单位的餐费、住宿费、交通费、门票和其他代付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3)建筑业:建筑业的总承包人将工程分包或者转包他人的,以工程全部承包额减去付给分包人或转包人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从事建筑、修缮、装饰工程作业,无论与对方如何结算,其营业额均应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从事安装工程作业的,几设备价值作为安装工程产值的,设备价款计入营业额。单位和个人自建建筑物销售,其自建行为的营业额,由主管税务机关确定。
(4)金融保险业务:金融保险业务转贷业务,以贷款利息减去借款利息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一般贷款业务,一律以利息收入全额为营业额。
外汇、有价证券、期货买卖业务,以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保险业实行分保的,初保业务以全部保费收入减去付给分保人的保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5)文化体育业:单位或个人进行演出,以全部收入减去付给提供演出场地的单位、演出公司或经纪人的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6)娱乐业:娱乐业的营业额为经营娱乐业向顾客收取的各项费用,包括门票收费、台位费、点歌费、烟酒和饮料费及经营娱乐业的其他各项收费。 (7)其他:
单位将不动产无偿赠送他人,其营业额由主管税务机关确定。
对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价格明显偏低而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按下列顺序核定其营业额:
①按纳税人当月提供的应税劳务或者销售同类不动产的平均价格核定。
②按纳税人最近时期提供的同类应税劳务或销售同类不动产的平均价格核定。
③按下列计算公式核定计税价格:
计税价格=营业成本或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税率);
上列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由省人民政府所属税务机关确定。纳税人以外汇结算营业额的,应折合成人民币。外汇折合成人民币的折合率,可以按营业额发生的当天或当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市场汇率。纳税人应事先确定选择何种折合率,确定后一年内不得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