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扣除标准是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第一项、子女教育:从3岁起的学前班到博士,一个孩子每个月可以抵扣1000元也就是每年一万二的抵扣额度,两个孩子额度翻倍。 子女教育的抵扣额度爸妈可以平分,也可以一人独享,但一年内只能变一次。
第二项、继续教育:纳税人本人接受学历(学位)教育的抵扣额度是每年4800元,本科及其以下学历,这部分扣除既可以由父母按照子女教育支出扣除; 也可以由本人按照继续教育支出扣除,但不能同时扣除。如果接受的是技能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继续教育,在取得证书的年度按每年3600元扣除。
第三项、大病医疗:一个纳税年度内,在医保管理系统内记录的,包括医保范围内的自付部分和医保范围外的自费部分; 由个人负担超过一万五千元的医药费支出部分为大病医疗支出,按实际的金额扣除,最高不超过8万元。
第四项、首套房贷:注意的是一定要是首套房才可以,偿还贷款期间,每年可抵扣一万二,也就是每个月可抵扣一千元。 第五项、租房的租金:在纳税人本人及配偶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住房,有租房支出的可以抵扣。抵扣金额和城市规模有关: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一百万的,每个月800元额度,一年就是九千六;人口超过一百万的,每个月1100元额度,每年就是一万三千二;
第六项、赡养老人:有60岁以上法定赡养人,一般情况下也就是我们的父母,每年可以有两万四千元的抵扣额度,和养孩子不同,这个额度多个老人也不翻倍。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七条,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可以从其应纳税额中抵免已在境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但抵免额不得超过该纳税人境外所得依照本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