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期积累的价格矛盾要适时梳理,包括资源性产品价格要理顺。《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将于今年11月1日起施行,原油和天然气将在全国范围内按销售额的5%-10%征收资源税。这就意味着资源税从量计征变为从价计征,资源税区别于增值税,属于单一环节征税的税种,只对开采环节征税,其他加工及销售环节不征收任何费用。波及最大的将是各大资源开采企业,这将直接带来其资源利用成本的增加,影响企业盈利。不少业内人士担心,油气巨头有可能会将成本转嫁给消费者。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认为,资源税改革必然导致相应企业生产成本的上涨,而且向下游转移成本的趋势不可避免。“改革肯定意味着涨价,只是涨多少的问题。”
澳新银行大中华区经济研究总监刘利刚曾表示,中国的资源税改革旨在促进采矿企业高效开发资源,但不可否认的是,这场改革可能会助长自然资源价格、进而加重通胀压力。
原国家财政部财税体制改革司副司长刘克崮的观点是推行资源税改革不会助推通胀。他认为“影响通胀的都是重大因素,比如我们的货币发多了,还有外来的输入性通胀因素,再比如,美国人大量地印票子,国际大宗商品价格不断上涨等,这些重大因素才会影响一个国家的通胀水平。资源税,它覆盖的面很小,而且增加的税很少,产生不了很大的影响。”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秘书长陈永杰认为,既然资源税征收是国家的所有权收益权的实现,这就不构成对中石油、中石化利润的挤压。现在成品油价格的确定是根据国际市场价来定的,那么油气巨头就可能借国际市场价的上涨把这个资源税涨价的成本转移到社会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