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的决定,11月1日,修改后的资源税暂行条例即将施行,这也就意味着这场我国酝酿数载的、以资源税税额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为核心内容的资源税改革将从试点地向全国全面推开。
根据修改后的资源税暂行条例,石油、天然气的税额从以前的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税率为销售额的5%至10%,其他五项税目仍然是从量计征,但对焦煤和稀土矿等的资源税税额标准进行了一些调整。
“从量计征使得资源税税额标准不能随着产品价格的变化及时调整,不利于发挥税收对社会分配的调节作用,而从价计征资源税将更能发挥出税收的级差调节作用、抑制资源浪费。”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说。
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刘尚希说,焦煤是煤炭资源中的稀缺性资源,稀土是重要的战略性资源,目前国际市场对这两种资源需求旺盛,但国内开采门槛较低,资源税改革调整这两种资源的税额标准有效体现资源的稀缺性,遏制这些资源盲目开采。
值得一提的是,一些业内人士指出,资源税改革后一些企业会将税负成本增加的压力向下游转嫁,将可能推高资源产品价格。对此,相关部门表示,由于受油气定价机制的制约,这项改革不会对油气产品价格产生影响。
在全球经济加快迈向“低碳”时代的大背景下,近年来,发达国家纷纷推出绿色财政、税收政策,促进保护环境、合理开发资源。在这一趋势的指引下,我国资源税改革无疑将促进我国的节能减排。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所税收研究室主任张斌指出,资源税改革是完整的资源价格形成机制改革的组成部分,在一定程度上将限制对资源的过度使用,促进节能减排,符合国家目前倡导的低碳经济。
张斌指出,目前,地方财政收入主要来源于营业税、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两个税种是中央和地方共享税,资源税则完全是地方税种,资源税改革无疑将使地方财政收入提高。
“我国油、气等资源相对集中在经济欠发达的中西部地区,实行从价计征使资源税收入与产品价格挂钩,也有利于保障地方财政收入,统筹区域协调发展。”税务总局的相关负责人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