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收上一环节转来的资料,进行案头审核,对于案头审核不能确认纳税人情况的可进行实地调查,主要审核通过系统调阅以下资料:
与纳税人提供的《纳税担保书》中填写的纳税人应缴纳的税款及滞纳金数额、所属期间、税种、税目名称等核对是否一致,其他项目填写是否正确等。
对纳税担保人提供的《纳税担保书》存在疑点的,或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实地调查的,可通过到银行、房产等部门对纳税保证人提供的银行存款账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实地核查纳税人抵押财产的真实性。
对担保书上相关项目确认后,在《纳税担保书》上签署确认意见,送达纳税人及担保人各一份,将相关资料整理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