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营是指纳税人从事两个或两个以上税目的应税项目。对兼有不同税目的应税行为,应分别核算不同税目营业额。因为不同税目营业额确定的标准不同,有些税目适用的税率也不同。对未按不同税目分别核算营业额的,从高适用税率。这就是说,哪个税目的税率高,混合在一起的营业额就按哪个高税率计税。例如,餐厅既经营饮食业又经营娱乐业,而娱乐业的税率最高可达20%,对未分别核算的营业额,就应按娱乐业适用的税率征税。
纳税人兼营应税劳务与货物或非应税劳务的,应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和货物或者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不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核算的,其应税劳务与货物或者非应税劳务应一并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
利用境外子公司筹划税法规定:外商除设计开始前派员来我国进行现场勘察、搜集资料、了解情况外,设计方案、绘图业务全部在中国境外进行,设计完成后,将图纸交给中国境内企业。在这种情况下,对外商从我国取得的全部营业收入不征收营业税。
例如,M公司拟进行一项工程建设,他先委托国内建筑企业N为其设计图纸,双方签订合同,合同金额为1000万元,取得收入后,N企业应纳的营业税为:1000万元×3%=30万元。如果N企业进行税务筹划,在新加坡设立一规模较小的子公司Z,然后,让Z与M签订设计合同。终了之后,M付给Z设计费1000万元。依据有关规定,Z不负有营业税的纳税义务,即可节税30万元。
1.建筑业的免税政策
单位和个人承包国防工程和承包军队系统的建筑安装工程取得的收入,免缴营业税。“国防工程和军队系统工程”是指由解放军总后勤部统一下达计划的国防工程和军队系统工程。
2.金融业的免税规定
对中国进出口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缴纳的营业税全部返还(先缴后退)。对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缴纳的营业税全部返还(先缴后退)。
3.保险业免税政策
农牧保险免税。农牧保险是指为种植业、养殖业、牧业种植和饲养的动植物提供保险的业务,对保险公司开展的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业务的保费收入免征营业税。
4.文化体育业的免税政策
(1)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馆、图书馆、文物保护单位举办文化活动的门票收入,免缴营业税。
(2)宗教场所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售票收入,是指寺庙、宫观、清真寺和教堂举办文化、宗教活动销售门票的收入。
(3)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提供的教育劳务,免缴营业税。
(4)与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相关的技术培训,免缴营业税。
5.服务业的免税规定
(1)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养育服务,免缴营业税。
(3)医院、诊所和其他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免缴营业税。
(4)安置“四残人员”占企业生产人员35%以上的民政福利企业,其经营属于营业税“服务业”税目范围内(广告业除外)的业务,免缴营业税。
6.转让无形资产的免税政策
(2)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缴营业税。
(3)为了鼓励技术引进和推广,对科研单位取得的技术转让收入,免缴营业税。
7.校办企业,凡为本校教学、科研服务所提供的应税劳务(“服务业”税目中的旅店业、饮食业和“娱乐业”税目除外),可免缴营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