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王女士捕捉住这一信息时,立马在心里打了通算盘,露出了笑意:“我们将楼下铺位和二楼部分分开计算租金,二楼部分你可以每个月少交50元的房租,这样一来你一年可在租赁上节约成本600元。但有个条件,你必须与我签订两份租赁合同,一份是商铺租赁合同,另一份是房屋租赁合同。”
张先生丈二摸不着头脑,实在不知道这位以精明过人而闻名的包租婆打的是什么算盘,但是每月可减少租金这么好的事情就算签订两份租赁合同也无妨。
看着两份租赁合同下来了,王女士乐了:“别小看两份不同的合同,按房屋的出租用途细分,实际上可为自己省下一笔税费。”
根据广州现行的房屋租赁规定,用作住宅用途出租的,缴纳的租赁税为10%,这与商用租赁的14%的税费相差了4个百分点。再者,由于王女士的铺位房产证上写的是商住两宜,而张先生也希望将二楼作为员工的值班居住处,那么分开两份合同也合法合理。
临街47㎡的铺位每年租金为47×165元/㎡×12=93060元(不计空置期),纳税14%为13028.4元;二楼20㎡的铺位每年租金为(20×165元/㎡-50元)×12=39000元(不计空置期),纳税10%为3900元。实际收入为:(93060+39000)元-(13028.4+3900)元=115131.6元,净收益和只作商业用途出租多了:115131.6-114087.6=1044元。
表面上,王女士每年减免承租者600元的租金是亏本生意,但是租赁税缴纳的比率的不同令她的实际收益多赚了1044元,王女士正是在这些看似微小的数字变动中看到更多的利益空间。
五年下来,王女士累计投资房产4套,而且套套都取得不俗的投资业绩,目前,房产总价值已近3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