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居民在购买保险时可享受三大税收优惠:
一是企业和个人按照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提取并向指定的金融机构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不计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免于缴纳个人所得税。超过部分计入个人当期工资,并记征所得税。
二是由于保险赔款是赔偿个人遭受意外不幸的损失,不属于个人收入,免缴个人所得税。
三是按照国家或省级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和失业保险基金存入银行个人账户所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从这个意义上说,购买部分险种不但能获取高于银行存款的收益,而且还可规避利息税。现在,分红险又重出江湖,该险种既有保险作用,又能参与保险公司的投资分红,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例如某人每月工薪收入3100元,若按最低标准缴纳“四金”200元,则每月应计税收入3100-800-200=2100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为 2100×15%-125=190元;若按照工资足额缴纳“四金”400元,每月计税工资为3100-800-400=1900元,应纳个人所得税为 1900×10%-25=165元。因此,选择合理的保险计划,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是个不错的理财方法,既可得到所需的保障,又可降低税收成本。
另外,针对四金之外的私人养老保险计划,我国暂时没有出台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大多数西方国家允许企业和职工将向私人养老保险计划的缴费支出从企业或个人的应税所得中扣除,同时,对私人养老保险计划的投资收入也不征税,但对退休职工从私人养老保险计划取得的养老金进行征税。随着我国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私人养老保险也会朝这一方向发展。
购买保险也是个避开遗产税的方式。在西方国家,很多人以购买高额寿险的方式来逃避遗产税,将受益人确定为其遗产继承人。
国内保险业往往有预定利率的规定,该利率与银行利率较为接近,并在返还保金时一并支付利息给投保者。财税问题专家认为,保险的避税功能会被越来越多的人接受,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购买长期寿险产品是合理避开利息税的重要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