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塑料有限公司是该局第六分局管辖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工程塑料、传动轮等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业务。2006年度共申报应税收入4537870.04元,销项税金771438.11元,进项税金664717.25元,上年留抵6965.66元,应纳税金101353.09元,已纳税金101353.09元,本年留抵1597.89元,2006年度申报应纳税所得额137539.95元,应缴所得税45388.18元,已缴所得税45388.18元;2007年度共申报应税收入11306118.01元,销项税金1922040.48元,进项税金1649729.94元,上年留抵1597.89元,应纳税金297738.30元,已纳税金297738.30元,2007年度申报应纳税所得额77252.59元,应缴所得税20858.20元,已缴所得税20858.20元。这次专项检查的目的就是对低税负企业进行分析解剖。该企业2006年税负2.2%、2007年税负2.6%,从两年的税负看来,虽然不达标,但也不能确定该企业就是存在偷税行为,因此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从检查的一开始我们检查组便拟定了检查方案,明确了检查的要求、方法及检查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