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惠关税制度”始于1971年,旨在通过针对特定产品的零关税或优惠关税制度,为发展中国家提供经济支援。这一制度规定,如果某一外国产品进口额连续两年超过10亿日元、进口量超过此类产品进口总量的半数,且与日本国产品存在竞争关系,将不再享受特惠关税。
现阶段,共有154个国家和地区的3552种产品适用这一特惠关税制度。根据2009财年的贸易统计数据,这些产品约占日本全年进口总额的2.9%,进口总额约为1.6万亿日元。
报道说,财务省将修订特惠关税的适用标准。新标准设定,连续三年平均进口量超过此类产品进口总量半数以上、进口额在15亿日元以上的外国产品,无论是否存在与日本国产品的竞争,均不再适用特惠关税制度。
根据新标准,将有465种外国产品不再享有特惠关税,其中462种为中国产品。比如,中国产松茸、烟花的进口关税将从零关税分别提至3%和4%,烤鳗鱼和扇贝罐头的关税将从7.2%提至9.6%。
报道指出,增加这些外国产品的进口关税,可能刺激这些产品在日本国内的价格上涨,从而增加消费者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