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企业出口硅粉,硅粉属于国家规定的不准予退税的商品,征收了关税和增值税。请问:出口不准予退税视同内销征税的商品时,计提增值税的依据是FOB/1.17还是(FOB+关税)/1.17?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2号)文件第一条规定:一般纳税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出口上述货物计算销项税额公式:
销项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1+法定增值税税率)×法定增值税税率
一般纳税人以进料加工复出口贸易方式出口上述货物以及小规模纳税人出口上述货物计算应纳税额公式:
应纳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1+征收率)×征收率
根据上述文件规定,企业计提增值税的依据是FOB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