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坚持全面贯彻落实党在农村基本政策。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保持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坚持实事求是、尊重历史和现实,不断完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积极推进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加快推进农业经营方式转变。
2、坚持有效保护耕地资源。处理好耕地保护同土地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的关系,确保在耕地总量不减、质量不降的前提下,盘活农村闲置、未充分利用的土地资源,实现农村土地资源的合理流转和集约利用。
3、坚持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农民对改革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依法保障集体资产、农民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建立合理的收益分配制度,让农民通过改革得到更多实惠,切实维护和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4、坚持依法办事、阳光操作。严格参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施“阳光”操作,吸收村民代表全程参与,充分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确保改革全过程公开透明。坚持依法确权、登记和颁(换)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贵阳市村民住宅确权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进行办理。
5、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在充分发挥政府的政策引导、业务指导、监督管理职能的同时,遵循市场经济规律,积极探索,大胆尝试,提高农村资源要素的市场化运作程度。
6、坚持重点突破、分步实施。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结合区域实际,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做到科学规划、分步实施,先易后难、重点突破,积极稳妥地推进各项工作,确保改革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