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征用农地的,应先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
(3)基本农田、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的,其他土地超过70公顷的,由国务院审批;
(4)其他用地和已经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的具体项目,由省级人民政府审批并报国务院备案。
4、征地拆迁居住房屋,被征地的村或村民小组建制不撤消的,对未转为城镇户籍的被拆迁人补偿安置有哪些规定?
(1)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区域,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2)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区域,按下列规定执行,1)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2)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迁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注:单位指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价格)。被拆迁人不得再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
(4)拆迁居住房屋还应当补偿被拆迁人以下费用:搬家补助费、设备迁移费、过渡期内的临时安置补助费。
5、征用集体土地应遵循的原则?
在征收集体土地时,土地管理部门和用地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下列原则:(1)珍惜耕地,合理利用土地的原则;(2)保证国家建设用地的原则;(3)妥善安置被征地单位和农民的原则;(4)有偿使用土地的原则;(5)依法征地的原则。
6、征地包干费用包括哪些?
征地包干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农村集体和个人地上和地下附着物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征地管理费、不可预见费以及国家和本市规定应缴纳的其他费用。
8、征用土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哪些?
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9、宝山区征地补偿费的标准是多少?
(1)耕地补偿费标准:其他耕地:12000元/亩;常年蔬菜地:24000元/亩。
(2)青苗补偿费标准:其他耕地:1080元/亩;常年蔬菜地:2160元/亩。
(3)常年蔬菜耕地部分乡镇补偿标准:庙行:31000元/亩;大场:31000元/亩;祁连:28000元/亩;高境:31000元/亩。
(4)常年蔬菜耕地青苗补偿费部分乡镇标准:庙行:2800元/亩;大场:2800元/亩;祁连:2540元/亩;高境:2800元/亩。
1)防护林地补偿费标准:造林当年为1000元/亩,以后每增加一年,增加500~800元。
3)经济林(果园、桑园下同)竹林:以造林、培育全过程的投入加增值或按被征用、占用前三年平均亩产值三至五倍计算。暂定投产前每亩按1500~5000元计算,投产后每亩按5000~30000元计算。
4)特殊用途林(包括国防林、实验林、母树林、环境保护林、风景林、名胜古迹林、纪念林、自然保护区林和珍贵树种林,下同):以防护林的林木补偿费二至三倍计算或以被征用、占用目标的实际价值计算。暂定造林当年每亩为2000~3000元,以后每增加一年增加1000~2400元计算。
5)苗木以征用、占用当前或前三年平均亩产值计算。暂定一般用才树苗一年生苗木每亩1500~2000元,二年生苗木每亩2500~3000元,三年生以上的苗木每亩3500~6000元;珍贵绿树苗以一般用材树苗的林木补偿费二至五倍计算或双方面议。
6)“四旁”林木:按植树、培育全过程的投入加增值计算。暂定一般用材树植树当年每株五元,以后每增加一年增加3~5元计算;珍贵常绿树木以一般用材树的林木补偿费二至五倍计算或双方面议。林地上林木、苗木以外的青苗附着物、建筑设施等,按有关规定另行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