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王兴运。中国土地征收补偿法律制度研究[A],转引自杨紫火亘。经济法研究[C],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
[3]梁亚荣、李雪艳。修宪与土地征收制度的完善[J],实事求是2004(6)。
[4] 丁文,温世扬。土地征收侵权责任机制研究[J],浙江社会科学,2006(4)。
[5] 段应碧。改革现行土地征用制度,切实保护农民的土地权益[J],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简报,2003(4)。
[6] 符启林。土地征用中公共利益的考量[A],经济法研究[C],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
[7] 王兴运。集体土地所有权补偿问题探析[J],河北法学,2005(4)。
[8] 张玉东。公益征收程序的探讨——以一般征收程序为对象[J],政法论丛,2006(6)。
* 中山大学法学院06级经济法研究生,研究方向:企业与公司法、经济法。
1 王兴运:《中国土地征收补偿法律制度研究》,载杨紫火亘主编:《经济法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190页。
2 梁亚荣、李雪艳:《修宪与土地征收制度的完善》,载《实事求是》2004年第6期,第64页。
1 丁文、温世扬:《土地征收侵权责任机制研究》,载《浙江社会科学》2006年第4期,第65页。
2 段应碧:《改革现行土地征用制度,切实保护农民的土地权益》,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简报2003年第4期。
1 梁慧星教授便是主张采用一般概括式和列举式的方法,具体可参见:梁慧星:《中国物权法草案建议稿》,中国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以及《中国民法典草案建议稿》(物权编),法律出版社,2004年。
2 符启林:《土地征用中公共利益的考量》,载杨紫火亘主编:《经济法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167页。
1 王兴运:《集体土地所有权补偿问题探析》,载《河北法学》2005年第4期,第40页。
2 张玉东:《公益征收程序的探讨——以一般征收程序为对象》,载《政法论丛》2006年第6期,第4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