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国土资源部上半年已开始组织起草《集体土地征收征用条例》,开展征地制度改革试点,重点是纠正违法违规拆迁行为,化解征地矛盾。年初,国务院就颁布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之后,有关方面又修订了《土地管理法》,为建立集体土地征补法规创造大前提,而此番起草《集体土地征收征用条例》,无疑是遏制集体土地上违法违规征收征用、拆迁行为,切实保护农民权益,在更大范围化解征地拆迁矛盾,促进社会稳定的积极举措。
日前,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国家土地副总督察、土地管理法修改领导小组副组长甘藏春,在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等科研机构主办的论坛上披露,当前土地管理法的修改重点是保障农民的土地权利。这意味着,作为正在组织起草的《集体土地征收征用条例》的上位法《土地管理法》的修改重点将是保障农民的土地权利,今后出台的相关法规的重点在保障农民的土地权利,而保障农民土地权利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给予被征地、被拆迁农民合理的经济补偿。
从近些年来发生在各地的征地拆迁纠纷、矛盾冲突来看,集体土地上的问题比国有土地上的问题要多,而对失地农民的经济补偿不合理、不到位是其主要原因之一。当前,政府对失地农民的补偿资金来源主要是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而长期以来,因土地出让的收入不是公开透明,失地农民对其缺少知情权和监督权,不仅对补偿是否合理无法衡量,更便于少数人“暗箱操作”,本应给予失地农民的补偿款有可能被截留、克扣,由此产生矛盾冲突。
当前,一些地方为承接产业转移,正在建设各种园区,在对集体土地征收征用的过程中绝不可忽视对失地农民的经济补偿。虽然国家的大法尚未完全配套,但各地应将目前散见于一些部门出台的对失地农民给予经济补偿的政策性规定进行全面整合,以确保被征地农民获取合理的经济补偿。应当认识到,为承接产业转移而建设各种园区,原本就是为了造福当地百姓,在这个过程中,更没有理由让他们的权益受到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