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轮的房地产调控,最初的调控根源在于土地市场,最大的阻力或许也在于此。
可以说,自“国六条”拉开新一轮房地产调控的帷幕以来,中央通过更细化、更明确的手段严把“地根”,从源头上把控房地产市场。因此,我们在这一阶段看到,土地调控风暴愈演愈烈,无论是土地出让、地方财政还是土地反腐,震撼着曾经的旧局面,部分地方的混乱市场得以清理。力度之大,可谓深谙“不破不立”之道。
本期,我们就从上述的三个方面,展现土地调控风暴中,隐隐浮现的大变局。
北京市原副市长刘志华的落马,似乎为一场涉及广泛的土地反腐风暴拉开帏幕。
此次对不法官员的查处,基本都涉及到资金密集、“权力”密集的房地产业,与前段时间提出的反“商业贿赂”不谋而合。
据悉,刘志华曾在北京市主管城市建设规划,负责建设、国土房管、体育、轨道交通建设方面的工作,并分管2008年奥运工程建设,位高权重。其分管部门的重要性和身份的特殊性,使得外界普遍认为刘志华被中央查办,用意深刻。随后没多久,和刘志华过往甚密的北京首创集团董事长刘晓光就被协助调查。而据记者了解,包括北京多位大型地产企业老总在内的一大批开发商,都有被问话的经历。
“这还只是冰山一隅,对于房地产市场,特别是土地市场的反腐力度正在空前地加强。”一位土地专家表示。安徽省原副省长何闽旭,天津市检察院原检察长李宝金,湖南、福建等一些地级市的主管房地产市场的官员先后被调查或双规。
一边是严打已经暴露的腐败案件,一边是制度上的完善。今年5月国务院发布的6条规定和九部委发布的15条具体意见中,都要求各地政府采取有效措施整顿房地产市场,宣称将严肃查处审批土地和房产开发中的官商勾结行为。这次以雷厉风行的手段拿下各省一批与房地产腐败案有关的官员,也显示了中央希望在整顿房地产市场问题上尽快取得突破。
国土资源部还在几天前强调,地方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应对本区域内的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负总责。其中,不仅要对审批的用地负责,而且要对所有实际发生的用地负责,同时还要坚决制止“以租代征”等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在明确责任人的前提下,国土资源部表示,将实行问责制度。即凡辖区内发生土地违法案件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土地违法行为不制止、不查处的,对土地违法问题隐瞒不报、压案不报的,都应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当前的重点是查处非法批地、未批先用、批少用多、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等问题。对非法批地、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触犯刑律的,必须追究刑事责任。完善土地违法案件的查处协调机制。严格土地管理,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国土部官员措辞严厉。
关于土地出让金如何更有效和透明管理的争论,在近期白热化后因为政策的明确,终于戛然而止。
7月25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进一步加强土地调控工作。强调调整利益机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总价款全额纳入地方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至此,一度引发市场极大猜想的土地出让金制度改革大幕拉开,在财政预算“体外循环”了多年的土地出让金重归规范管理。“接下来的步骤,应该是地方相关部门以转发文件或情况说明的方式作为执行细则,开始针对性的土地出让金制度收支改革。”
据国土资源部公报,早在2004年,全国土地出让价款已高达5894.14亿元。土地出让金被称为地方政府的“第二财政”,属预算外收入。1993年的分税制改革后,中央把土地出让金全部划归地方政府。这给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留下了巨大的操作空间。“以前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情况是30%上交国家, 70%留在地方,留作自用的70%则管理相对混乱。甚至不少地方以租代征,非法规避了土地出让金的缴纳,地方大发地财。”一位地产专家解释。
而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不久前的一份调研报告称,在一些地方政府,土地直接税收及城市扩张带来的间接税收占地方预算内收入的40%,而土地出让金净收入占政府预算外收入的60%以上。
另据了解,改革土地出让金使用制度的另一个重要目的是将一部分土地收益归还住房保障的建设资金。针对这一问题,财政部日前也已经下发通知,规定将土地出让所得的5%用作城镇廉租房住房保障金。另外,中央政府还可能抽取适当的比例,用以加大向中西部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
“不少地方的财政收入过多依赖于土地出让金的收取,这既容易孳生腐败,又与部分地方的房价高涨难脱干系。因此,新一轮的土地出让金改革,试图打破的就是这样一种‘地方依赖症’,令土地市场更加透明化。”不少专家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