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之前,没有任何房屋设立了居住权,因为法律还没有规定。但是从明年开始,大量房屋将可能设置居住权,这样的房屋将被视为租房雷区,千万不能去碰,因为法律不允许出租。
因此,租房人应当要求在《房屋租赁合同》中写明:“该房屋没有设立居住权,且在租赁期间也不得新设居住权。否则出租人应承担****元违约金。”
规定二,出租人发现房屋被转租应及时提异议,提异议时间为6个月。
现在有不少二房东,将自己承租的房屋转租给第三人,自己收取租金差价。但是二房东这种转租行为,如果没有经过出租人同意,这种转租是可以被解除的。
这就导致实践中很多租赁关系处于不稳定状态,当你租赁的房屋是转租的,则随时有可能被人赶出去的风险。所以这次法律新增规定,如果出资人知道承租人进行转租的,6个月不提异议,就视为同意转租。
因此,实际租房人应当要求在《房屋租赁合同》中写明:“该房屋属于出租人所有,不是转租的房屋。”并查验房产证,这样切实保障自己的权利。如果知道房屋是转租的,则要求出租人出具转租的函。
房屋所有权发生争议,或者出租人因为诉讼纠纷,房屋被司法机关查封、甚至拍卖,严重影响了租房人生活安宁权。最近北京就发生了一起案件,一群壮汉冲进超市丢、砸东西,原因是房屋所有权争议,结果殃及了租房人。租房人想退房,但是却因为租赁合同没有到期,苦不堪言。
这次新法保护租房人的合法权益,明确了当房屋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房屋权属有争议时,租房人可以退房!
因此,租房人一旦发现房屋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或者房屋权属发生争议时,保留好相关证据,并及时通知出租人要求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