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立项环节。要规范立项论证程序,建立和完善土地整理项目统一和公开的立项,立项决策集体研究决定等制度,防止少数人说了算,有效杜绝关系工程和人情工程。同时要立项时要加强对土地整理的规划管理,把土地整理的面积、工程量等重要内容相对明确地固定下来,在工程的源头防止弄虚作假。
2、项目发包环节。主要是要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逐步规范土地整理的工程建设市场。如推行工程招标制度,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充分运用市场机制择用承建单位。对没有采取招投标的整理项目,要建立惩治机制,如不拨付项目资金等,对招投标也要加强监督和管理,不管采取何种方式进行招投标。其制度的目的就是增强透明度,确保规范和廉洁,以有效杜绝“条子队伍”、“关系单位”,消除在工程发包环节腐败滋生的条件。
3、项目施工管理环节。从领导到具体的管理工作人员,要建立好工作责任并层层加以落实,加强对施工管理各项内容的审查与审核,特别是对涉及到工程量变更的,更要建立起一套全面有效的审查制度,加大查核力度,防止随意修改规划,杜绝偷工减料或虚增和虚设工程量,堵住工程变更的黑洞。
5、工程款拨付环节。首先要加强资金预算把关,从源头上防止了项目资金产生含水量。其次在工程实施中,要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加大财务监管力度,根据不同情况,具体细化分级把关,领导审定和集体决定的各种制度。比如对于工程款拨付,财务人员不能仅听凭施工管理人员或有关领导的单方面通知或决定就付款,应建立监督制约机制,杜绝违规预付或超拨工程款等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