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权互换流转合法有效案情介绍:11月10日,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案,认定农民土地承包权以互换方式流转合法有效,判决讼争土地的征用补偿费用由互换后的承包户吴某、李某享有。 原告王某为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北城街道杜家村的村民。早在1985年至1986年间,在杜家村里第一轮土地承包后,王某的丈夫(已故)将其村里的火烟洞里0.6亩承包地与本村村民吴某、李某在村里后塘的八株桔树承包地进行了调换,其中吴某户分得0.295亩,李某户分得0.301亩。此后,吴某、李某两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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