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12315投诉中心的统计资料显示,在海南有关房地产的投诉中,有的是交房时货不对板,有的是推迟交楼,有的是配套不落实,更有甚者是集体土地房产证。这时再去找开发商时,却发现开发商不再像以前那样“和蔼可亲”了:“我不是将房产证给你了吗?当时可没说给的是商品房房产证啊,谁要你不问清楚呢?”
海口顾女士投诉称,她在海口海秀西路顺盛小区售楼处购买了一套房,按合同约定逾期90天后出卖方未交付房屋,购房者就可解除合同要求赔偿损失,但至今已超过合同约定的交房期半年多,却找不到售方的负责人。记者去到顾女士所签约购买的该小区工地,只见整幢未完工的框架内外冷冷清清的,见不到一个施工人员。
无奈之下,顾女士只好要求售楼处退还其已交房款,对方人员称公司没有钱,其负责人也始终不肯露面。
家住海口市海垦路城田小区的李先生来电称,他在海口市城田小区花了20万元买了一套现房,当时约定,由房地产公司在三个月内办好产权证。合同签定后,他拿了钥匙搬进去了。但两个月后房地产公司以更高的价格将该住房卖给了别人,并为买主办了产权证。现在,新买主要他搬走,他和新买主发生了争执。开发商却认定以卖给新买主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