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要求,各地在制订城乡规划时必须根据保护资源与环境、保障公共安全与基础设施有效运行的要求,分别划定“蓝线”(水系保护范围)、“绿线”(绿地保护范围)、“紫线”(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范围)、“黄线”(基础设施用地保护范围),一旦划定,不得另作他用。
浙江省建设厅有关负责人表示,蓝线、绿线等是城市发展最基本的保障线。但过去,许多河道被填没,一些风景名胜区和公园及沿河绿地也被开发作为他用,这直接影响到了一个城市的生活品质,一旦这些保障线被破坏,对城市生活环境有很大影响。同时,历史文化遗产作为一个城市的脊梁,也是不容破坏和利用的。
“黄线”范围内的重大基础设施,比如重大区域交通、供电走廊、重大变电器等,一旦缺失,可能会导致路不通、引水渠道破坏等各种情况。因此,凡是已经纳入城乡规划的“蓝线”、“绿线”、“紫线”、“黄线”管治空间,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必须依法加强控制,不得另作他用。
此外,对各级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历史文化名城、湿地公园等,同样须制订保护规划,经批准的保护规划,不得随意调整和缩小保护范围。通过保障线的保护,为城市发展预留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