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一起建筑工程款纠纷案的法律思考刘雪峰 2001年5月1日,甲公司与王某签订了一份施工协议书。约定甲公司将其综合楼工程(土建、水、电、暖)发包给王某承建。协议约定施工建筑面积为1万平方米,自2001年5月1日起,至2001年11月1日竣工。协议约定王某垫付款到工程建到四层顶板,以后按形象进度拨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公司付款至80%,余款6个月内付清。价款计算方式为包工包料,全民三级和集体三级中间值,预算加系数。后于2001年10月停工。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对一起建筑工程款纠纷案的法律思考》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对一起建筑工程款纠纷案的法律思考》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728a5c1d8664f29807f6ec2443719d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