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劳动关系并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但是,许多雇主无视法律,任意或任意终止劳动合同,严重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雇主非法终止劳动合同的主要表现滥用单方面终止试用期的权利。如果不同意试用期,或者试用期是非法的,或者试用期已过,则以试用期不符合雇佣条件为由,终止与工人的劳动合同。
滥用单方面权利取消劳动纪律或雇主规定。在没有公司规章制度,违反规章制度,未发布规章制度或轻微违反纪律的情况下,与工人的劳动合同被终止,理由是该工人严重违反了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滥用单方面取消经济裁员的权利。如果不满足经济裁员的条件和程序,则终止与工人的劳动合同。滥用分配工资和奖金的权利以及管理劳工的权利。任意重新分配工人,降级或减少工资。如果工人不遵守安排或一两天不上班,则雇主将以工人的不服从或缺勤为由解雇工人,或强迫工人自动离职。滥用单方面终止工人无能的权利。任意动员劳动者工作或提高配额标准,并免除了无法劳动的劳动者终止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在医疗期间随意解雇“三阶段”女工。许多雇主认为,怀孕,分娩和母乳喂养期间的女雇员以及医疗期间的劳动者是单位的负担,她们总是竭尽所能寻找借口或解雇。被解雇的工人不发布任何书面通知或决定。发生纠纷时
据说工人是自动离职的。雇主非法终止劳动合同的表现有很多,例如滥用严重严重过失的单方面解雇权和严重损害单位利益的行为,以及滥用严重违法行为的单方面解雇权。 “客观情况”的变化。甚至没有任何理由,仅基于老板和个人领导者的好恶,或者为报复或强行解雇老板或个人领导者,因为他们的人际关系使他们不满意。出现上述情况的主要原因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竞争日趋激烈。许多企业愿意为了降低劳动力成本而牺牲劳动者的利益,而为了保护企业利益而非法解雇劳动者。某些企业主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劳动法律和合规义务薄弱,不重视《劳动法》,也不遵守劳动合同。一些企业主或高级管理人员误解了公司分配工资和资金以及行使自治权的权利,并认为公司有权根据业务条件和管理需要任意裁员或迁移,降职和减薪。许多企业误解了公司规章制度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认为工人必须遵守企业规章制度,而不问公司规章制度是否合理合法,并向工人进行宣传。因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公司规章制度而解雇轻微违反纪律的工人。劳动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存在缺陷,不足和冲突。一些雇主故意利用法律漏洞来终止劳动合同,并且不给予或减少经济补偿或对工人的补偿。有时,劳动监察部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人民法院感到不知所措和无助。